2025年春节将至,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规范各类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祥和有序的节日广告市场氛围,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告合规发布作如下提示:
一、医疗(含医疗美容)等广告不得发布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保证性安全无风险的违法广告内容。
二、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
三、不得发布鼓吹“包治百病”“祖传秘方”“药到病除”的“神医神药”违法广告,以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四、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保过”“快速提分”“一次上岸”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五、年货商品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六、房地产广告必须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七、春节假日旅游需求旺盛,不得在旅游广告中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免费游”“零元购”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春节期间,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涉嫌违法广告,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权,携手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广告市场环境。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