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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路 亮证运输 绵阳首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落地”

发布日期:2026-06-23 来源:行政审批科 作者:行政审批科 阅读次数: 字体:[  ]

6月22日,绵阳市首批5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正式核发,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在我市正式纳入“一企一证、一容器一证明”的精细化许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5号)《四川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绵阳工作实际,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核发准运证,作为其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资质许可;对企业名下经现场核查合格的运输容器,同步核发运输容器证明。准运证与运输容器证明一一配套,分别从主体资质和载运工具两个维度把住“准入关”,共同构成合法上路的安全“双保险”。

散装运输环节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准运许可制度的落地,在食品生产与消费终端之间架起了一道“移动监管屏障”,让每一罐调味品、每一车植物油在路上的轨迹都“有迹可循、有证可查”。此次纳入管理的重点液态食品共五类,包括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糖、淀粉糖,覆盖市民日常饮食的方方面面。首批核发的5张准运证,严格履行企业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经逐项把关合格后予以许可,准运品种均为植物油,率先覆盖与市民日常消费最密切的食品类别。

温馨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6年第7号联合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请相关市场主体及时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申办许可,确保依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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