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渠道,以人民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经济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动员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优化地方经济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由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管理的绵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知调委”),根据调解工作需求,拟公开征集兼职人民调解员(专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服务机构、政府机关等单位内熟悉知识产权保护、有志于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知识产权公益事业,能够公正、廉洁、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责,热爱并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二)社会公信力高,职业道德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工作、调解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自愿接受市知调委委托的相关案件调解工作。
(四)具备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在市级或县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事管理、执法等工作,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在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从事法律或知识产权服务(持有相关执业证)相关工作5年以上。
4.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及有关技术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征集和选聘程序
(一)征集方式。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根据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三)2024年4月底前发布公示和正式聘任通知。
(四)聘任期限。市知调委统一为人民调解员(专家)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三年,到期自动失效;业绩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四、人民调解员(专家)职责
(一)参与调解。自愿服从市知调委的安排,按要求参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具体要求:
1.调解案件成功率作为对调解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
2.人民调解员(专家)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为公益性质。对在调解重大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个案奖励。
(二)培训授课。受邀参与市知调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授课。
(三)咨询服务。开展人民调解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宣传相关知识,解答群众疑惑。
五、其他事项
受聘期间,人民调解员(专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市知调委可以撤销人民调解员(专家)资格,终止聘任。
(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违规违纪,受到行政处分或行业处罚,影响恶劣的。
(三)年内无故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安排连续两次及以上的。
(四)在调解过程中,有违中立原则,强迫当事人接受和解建议的。
(五)接受当事人吃请、馈赠或提供的其他利益的。
(六)在人民调解员(专家)征集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
(七)聘期内因个人意愿、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专家),或丧失履职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不符合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专家)情形的。
六、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4月9日前填写《兼职人民调解员(专家)推荐表》后,与相关材料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联系人。
联系人:鲁逸飞
联系电话:2317116,18781609606
电子邮箱:345227232@qq.com
附件:兼职调解员(专家)推荐表
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