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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肥料产品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4-03-26 来源: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4年春耕到来,春耕备耕肥料产品成为农业消费品的主流产品,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正确购买化肥商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产生消费纠纷,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肥料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购买肥料时应选择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正规肥料生产企业或销售店面。要选择有资质的经营者购买农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

二、慎重选择网络商家。通过网络采购农资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切勿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购买。

三、注意索取并留存购物凭证。要向经营者索取加盖了商家公章的且标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重要信息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四、查看肥料产品检验报告。消费者在购买肥料时应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肥料产品检验报告,并可按包装上的联系方式核实生产者的合法性及产品的真实性。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农资生产者、检测机构或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五、要查看商品包装标识。肥料产品的包装标识是确认其质量的重要依据,应详细标注相关规格、成分和使用说明等信息。注意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产品名称、商标、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及安全和警示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农资商品(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家)。

如何查看肥料包装标识。首先肥料名称中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特效、全元、霸、王、宝等字样的请谨慎购买。

二是进口产品没有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或者用简称标注的,以及国产肥料冒充进口肥料的不符合肥料包装标识的国家标准,应谨慎购买。

三是执行标准和肥料通用名称不符的。如通用名称为“硫酸钾”农业用硫酸钾的国家标准为GB/T20406-2017,而包装标识中执行标准却写成GB/T24890-2010。(该标准名称为《复混肥料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

四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中规定不应以“总有效成分”“总含量”“总指标”等与总养分相混淆。氮含量以N计,磷含量以P2O5计,钾含量以K2O计,肥料包装标识不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属于蓄意误导消费者,很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没有保障。

五是分清硫酸钾、氧化钾。此类产品包装标识名称为“硫酸钾、农用硫酸钾”,但产品养分含量标识为硫酸钾(硫酸钾≥51%)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钾含量以K2O(氧化钾)的含量来标识。此类产品实际氧化钾含量仅仅在25%左右,远远低于硫酸钾国家标准最低要求(合格品要求氧化钾≥45%),以此误导消费者高价购买劣质、不合格产品。

六是此类包装产品以“晶体钾、水溶钾、滴灌钾、钾硫肥”等命名但未写清产品的真实成分。此产品主要以氯化钾为原料掺杂少量其他成分,刻意在包装袋上规避是氯化钾产品的事实,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规定的名称误导方式让种植户或者渠道商把氯化钾当作硫酸钾使用。

最后提示广大消费者,如有消费纠纷,留存好相关付款凭证和肥料样品,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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